江苏将无偿献血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内容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5 00:27
作者: 办公室
3月20日,江苏省文明办正式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将无偿献血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价体系,作为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评价力度,提高社会重视和参与程度,推进江苏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党政机关、教学科研单位、医疗卫生单位、部队(武警)、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深入开展扶危济困、助人为乐、无偿献血等学雷锋公益活动,实现学雷锋公益活动制度化;适龄健康员工无偿献血比例达到18%。
《献血法》实施以来,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然而,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临床用血量逐年递增,血液供求矛盾日渐突出。血液供应紧张已从过去阶段性、季节性缺血逐步演变成常态化。
保证临床血液供应、血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进步、和谐的国计民生大事。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对于进一步弘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将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近期,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发文,号召省级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广大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