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0日

省属企业带头参加无偿献血、承担社会责任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主体。2013年5月22日,省国资委、卫生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省属企业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苏国资〔2013〕60号)。
    《通知》提出,无偿献血工作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爱心奉献的新型人际关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企业组织的应尽责任。省属各企业要从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推进企业无偿献血工作。
    根据通知精神,省属企业将利用企业宣传平台,为无偿献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更多的人了解无偿献血、接受无偿献血、参与无偿献血。他们将明确专人,精心组织,对符合无偿献血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逐步建立一支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做好平常无偿献血工作,特别是在临床用血紧张的时期,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无偿献血,为激发全社会无偿献血热情,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