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6日

江苏省血液中心空气消毒机等采供血设备及相关服务邀请招标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血液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临床用血安全,中心拟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部分仪器设备,欢迎相关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PCR仪1台 、预算(最高限价)8.8万元;细胞洗涤离心机1台、预算(最高限价)13万元;热合机4台、预算(最高限价)8.8万元;全自动真空采血管脱盖机1台、预算(最高限价)20万元;血浆融化箱2台、预算(最高限价)16万元;无菌接驳机1台、预算(最高限价)22万元;空气消毒机10台、预算(最高限价)30万元报价超过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需求:江苏省血液中心空气消毒剂等采供血设备及相关服务。

3、本次采购主要采用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的方式。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并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4.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递交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提交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17日下午14:00止

提交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龙蟠路179号中心1#楼609室

提交投标文件接收人:  王  静

开标地点:南京市龙蟠路179号中心1#楼609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徐继兵

联系电话:13951835167

传真电话:025-85437787

技术咨询人:陈妍

联系电话:13815877410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在江苏省血液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2.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江苏省血液中心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