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5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献血者屏蔽、保留与归队指导原则》的通知


        各血液中心、中心血站:
        为保障血液安全,维护献血者权益,巩固献血者队伍,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依据《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参照中国输血协会公布的《反应性献血者屏蔽与归队指南》,江苏省输血协会血液质量安全监管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制订了《江苏省献血者屏蔽、保留与归队指导原则》,报请卫生厅同意,现予以发布实施。
        此项工作将纳入《江苏省采供血机构第七周期执业审核验收标准》。各血站应依据本指导原则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特别是做好献血者告知和解释工作;同时,注意收集实施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

江苏省献血者屏蔽、保留与归队指导原则

为保障血液安全,维护献血者权益,巩固献血者队伍,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依据《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参照中国输血协会公布的《反应性献血者屏蔽与归队指南》,现对献血者屏蔽、保留与归队制定如下原则。
一、适用范围
我省具有法定采供血资质的一般血站。
二、适用对象
在我省一般血站参加无偿献血,血液检测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或联合检测抗原和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1/2)或联合检测抗原和抗体、梅毒抗体(TP-ELISA)及核酸检测(NAT)反应性结果的献血者。
三、献血者屏蔽
下列情况之一的献血者永久性屏蔽:
1.2种酶免(EIA)试剂平行检测均为反应性。
2.EIA、NAT均为反应性。
3.EIA单试剂反应性,NAT阴性或未做,第三方复检EIA或NAT反应性,或确证试验及血清学补充试验为阳性及不确定。
4.EIA阴性,NAT反应性,第三方复检仍为反应性或随访检测血清阳转及NAT反应性。
5.有2项以上EIA检测不合格,或一项以上加ALT不合格。
6.献血者保留后再次献血,EIA或NAT仍为反应性。
四、献血者保留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EIA单试剂反应性,NAT阴性或未做,经第三方复检EIA和NAT均为阴性,或确证试验/血清学补充试验阴性。
2.EIA阴性,NAT反应性,第三方复检或随访检测(HIV为8周、HCV和HBV为6个月)EIA和NAT均为阴性。
五、献血者归队
符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献血者对屏蔽结果有疑义并要求继续献血;
2.屏蔽时间6个月以上;
3.屏蔽期满后,采集献血者标本,实施血站检测结果阴性,第三方复检EIA和NAT结果阴性。
六、献血者屏蔽、保留与归队的管理
1.血站应依据本指导原则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特别是做好献血者告知和解释工作。
2.江苏省血液中心负责第三方复检或确证试验/血清学补充试验,并向送检血站出具检测报告。
3.为方便献血者,献血者归队标本的采集、检测及送检不受实施屏蔽的血站地点限制。
4.保留和归队献血者献血,依照《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和《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执行。
5.献血者的既往献血、检测等所有相关原始记录不得改变。
七、有关说明
1.本指导原则中的献血者保留是指酶免单试剂反应性或酶免阴性、核酸检测反应性献血者采用适当方法确认为阴性,采集的血液淘汰,保留献血资格,献血间隔期满后,符合献血条件可以再次献血的过程。
2.本指导原则中的献血者归队是指被屏蔽的献血者,献血间隔期满,符合献血条件,准许其再次献血的过程。
3.Anti-HIV的确证试验结果以送检CDC的结果为准。
4.对拟保留和归队的献血者,按照江苏省血液中心的要求采集和送检标本。
5.本指导原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