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 5月23日在京召开,会上公布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表彰名单。江苏省血液中心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在省卫生健康委党组领导下,省血液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创新发展理念指引,聚焦建设现代化省级血液中心,全力以赴“保障临床供血,保障用血安全”,统筹推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心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拥有“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总支”,多个国家级、省级青年文明号和全国巾帼文明岗、劳模工作室等先进集体。
江苏省血液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将珍惜荣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为保障临床用血和血液质量安全再谱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