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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1-08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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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3至25日卫生部对我中心实施《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下称“一法两规”)的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这是继2007年9月以后进行的第二次督查。
今年的督查对象仍然是全国省级采供血机构。督查范围按照卫生部“一法两规”,重点在献血服务、人员培训、内部审核、差错管理与实验室管理五个方面,共305个检查标准。督查通过现场检查、考核、现场样本检测等方式进行。
督导组利用三天时间,逐一对照305个标准,对中心采供血全过程的管理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符合项295个,基本符合项10个,未发现不符合项。督查组认为,中心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两规”,规范管理采供血工作,质量体系健全,运行有效。对10个基本符合项,如部分作业区域的划分、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记录填写、标本留取送检程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督查组专家进行了分析,提出整改要求,并希望中心举一反三,在日常管理中能够主动发现问题,保持持续改进。在这次督查中,督导组对中心在献血招募、献血服务、开展全省培训等工作中的一些做法,认为很有特色,也很有效,值得带回去推广。
中心唐荣才主任表示,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加深了对“一法两规”的理解,强化了全员质量意识。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下一步要认真汇总分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抓紧落实整改。今后中心要坚持长效管理,持续规范运行,使采供血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