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0日

我中心团支部被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根据《关于表彰2008年度省卫生厅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苏卫团[2009]6号)文件精神,共青团江苏省卫生厅委员会授予3个单位2008年度“五四红旗团委(总支、支部)”称号,我中心团支部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同时,我中心2位团员李玲、李一峰基于他们平时工作中一丝不苟、锐意进取的优秀表现和自觉奉献的精神被评为2008年度江苏省卫生厅优秀共青团员。
 
 
(叶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