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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6-08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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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至3月15日,南京市玄武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我中心进行了污水水质抽样监测。依据GB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站在本次对我中心污水处理设施的委托监测中得出“总排口pH值、SS、CODcr、动植物油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结论。
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江苏省血液中心一贯秉承“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的原则,注重自身发展的同时,不忘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自2008年开始,我中心主动委托玄武区环保监测站每年对中心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测,本次是我中心连续第3年获得污水合格检测报告。
(高美霞、张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