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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4-05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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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献血800毫升,今天报销血费近2万元
昨天笔者从江苏省血液中心获悉,该中心日前接待了两位前来报销用血费用的人,报销总额达19195元整。该中心血源科副科长周知祥介绍说,自98年《献血法》颁布、施行无偿献血以来,即使是在省一级的血液中心像这么大的血费报销数额还属罕见。
据介绍,该名患者小林(化名),05年7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某系,毕业后回到家乡盐城,同年9月小林一直感到头昏乏力、面色苍白,于是到当地医院就诊,最终确诊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一种较难治愈的血液病,主要依靠输血支持治疗),需要马上住院和接受大量的输血,这对于小林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自去年9月份至今,她已经花费掉输血费用近两万元,并且还在继续接受输血,而小林刚刚毕业还未参加工作,这对于她的家人来说无疑是一笔沉重的经济负担。心情沉重的小林忽然想到她在校期间曾在省血液中心献血车上献血200毫升,在家乡盐城市的中心血站也献过600毫升血,累计刚好达到800毫升。她还隐约记得当时听献血车上的护士介绍说,献血达800毫升本人即可享受终身免费用血,都过去那么多年了,这条规定不知道有没有改,几年前的承诺还算数吗?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小林委托她的同学和家人拿着一大叠医院开据的用血发票,分别到江苏省血液中心和盐城市中心血站前去咨询,两家采供血机构的工作人员都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在听取了小林的实际情况之后,根据出具的献血证,以及与电脑数据库资料的比对审核,省血液中心和盐城市中心血站按照比例分别承担小林的用血费用4800元和14395元。没想到这么顺利就拿到巨额用血报销款的小林感到十分意外和安慰,之前感到经济压力沉重的她现在心情也好了许多。代她来报销的同学和家人十分感激地说:“无偿献血真是一件利人利已的好事情!我们以后也要参加献血,既献了爱心,又相当于为自己的健康投了份保险,一举两得。”
新闻附件:无偿献血者的权利
《江苏省献血条例》中规定,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享有免费用血的权利,无偿献血者(不包括自身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下的,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需要临床用血时,可以按献血者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捐献机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享受全血800毫升的用血待遇,一次捐献2个治疗量享受全血1600毫升的用血待遇。捐献成分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需要临床用血时,按捐血者实际捐血量等量免费用血。